據法國媒體《世界報》報道,塞內加爾與毛里塔尼亞于7月4日簽署新版《漁業合作協議》。
據悉,新版漁業合作協議期限為一年,到期可續簽。按照協議,毛里塔尼亞將向塞內加爾發放400張捕撈許可證,每張許可證對應一艘捕魚用獨木舟。
協議規定,塞內加爾漁船每年可在毛里塔尼亞捕撈總共不超過5萬噸深海魚。
塞內加爾籍漁民在毛里塔尼亞海域捕撈結束后,必須先行運往毛塔領土進行核查。核查完畢方可運回塞內加爾。
協議同時規定,塞內加爾每在毛塔海域捕撈一噸魚,須向毛塔支付15歐元稅費。其中,10歐元由塞內加爾政府承擔,5歐元由漁民承擔。
報道稱,塞內加爾與毛里塔尼亞此前曾進行過類似的漁業合作。2016年1月,由于塞內加爾拒絕毛塔有關登陸查驗的要求,舊版合作協議未能續簽。
今年1月,一名塞內加爾漁民前往毛塔海域進行非法捕撈,被毛塔海岸警衛隊擊斃。分析人士指出,近年來,由于過度捕撈,塞內加爾海域漁業資源面臨枯竭,對毛里塔尼亞的漁業資源形成了一定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