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2021-2025年浙江省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浙江省“十四五”期間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思路、工作布局、主要任務和預期成果清單。
《方案》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服務海洋強省行動和自然資源管理“兩統一”職責為核心,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工明確、協同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業務運行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和能力支撐體系,全面摸清海洋生態系統的分布格局,掌握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的現狀及變化趨勢,實現對主要海洋生態災害及生態風險的動態跟蹤監測。
《方案》明確,圍繞夯實基礎、摸清現狀、生態預警、災害防范、強化監管與保障等方面,重點開展海洋生態基礎監測、近海典型生態系統現狀調查、近海典型生態系統預警監測、海洋生態災害預警監測、近海海洋生態分類分區、特色監測工作、質量管理、能力建設等八個方面工作,并對各具體監測任務的實施區域、監測指標內容、實施時間和具體分工進行了分解落實。
《方案》還明確了建立以“五個一”為主體的預警監測成果產品體系,即:一份生態狀況報告、一個生態問題清單、一份海洋生態警報、一張生態圖、一個生態信息服務平臺,確保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成果全面、規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