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2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山東省等五省兩市的伏季休漁期間海蜇專項捕撈許可作業結束,海蜇捕撈漁船回港休漁。8月1日12時,北緯35度至“閩越海域交界線”的黃海和東海海域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等四種作業方式結束為期三個月的休漁。
為了進一步加強海洋伏季休漁中后期執法監管,農業部辦公廳和中國海警局司令部聯合發電,要求沿海各省區市抓住關鍵環節、針對重點時段,繼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確保伏休秩序穩定。
此次解禁的4種類型作業漁船中,桁桿拖蝦漁船的作業對象主要是蝦類水產品;籠壺類漁船以誘捕有鉆穴習性的頭足類、甲殼類海洋生物為主;刺網類漁船以捕撈龍頭魚、鯧魚、水潺、梅童魚等魚類為主;圍網漁船以青占魚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