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海洋局和財政部共同批復“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確定秦皇島、上海(浦東新區)、寧波、威海、深圳、北海、海口等7個城市為第二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創新驅動發展”“建設海洋強國”“拓展藍色經濟空間”等戰略部署,今年5月,財政部、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關于組織申報“十三五”期間第二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的通知》,要求各省級海洋與漁業廳(局)、財政廳(局)擇優推薦1個申報城市作為備選示范城市,并報兩部門評審確定。確定后的城市,將獲得中央財政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繼續推動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海水淡化等重點產業創新和集聚發展。
“十三五”期間,示范城市要以推進海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產業的產業鏈協同創新與產業孵化集聚創新為重點,通過統籌協調推進,集成要素資源,創建創新政策環境,搭建創新平臺,促進各類資源要素向優先發展領域和技術集中,統籌推進企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同時,要綜合運用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股權投資、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產業創新,加強與金融資本的結合,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二批7個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中,秦皇島將探索政策鏈、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和服務鏈“六鏈協同”發展模式;上海浦東新區將積極構建“政產學研用金”海洋產業發展綜合體以及海陸聯動發展模式;寧波將探索先進制造引領、科技引智支撐、社會資本拉動
、區域輻射帶動的發展模式;威海將探索形成高效融合發展、政策集成優化、產學研合作創新、協同集聚發展的模式;深圳將探索市場主體、開放融合和國際化的金融創新、轉移轉化、集聚發展、政策協調、服務高效模式;北海將探索海洋產業創新集聚發展與海洋生態環境良好并重的模式;海口將探索科技引領、創新驅動、軍民融合、綠色發展的模式。
去年,天津濱海新區、南通、舟山、福州、廈門、青島、煙臺、湛江等8個城市成為首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至此,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數量增加到1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