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日本農林水產省消費安全局衛生管理科向養殖企業發行了《關于水產用藥品使用》的小冊子。小冊子中簡潔明了地記載了從7月30日(修訂藥事法實施日)開始大幅度變更水產用藥品的使用標準。其附表中有:①水產用藥品(抗生物質、合成抗菌劑)使用標準一覽表;②水產動物藥品一覽表(生物學制劑除外);③魚類品種批準使用藥品的主要成分。
記載的水產用疫苗使用標準有:①香魚的弧菌病非活化疫苗;②鮭魚科魚類的弧菌病非活化疫苗;③鰤屬魚類的α溶血性鏈球菌癥非活化疫苗;④虹膜病毒感染癥非活化疫苗;⑤鰤的α鏈球菌癥和弧菌病非活化疫苗(2價疫苗);⑥鰤屬魚類的虹膜病毒感染癥和α溶血性鏈球菌癥非活化疫苗(2價疫苗)。
(譯自《日刊水產經濟新聞》200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