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月26日曼谷郵報的報道,泰國和緬甸的水產官員2月18—20日進行談判,達成緬甸同意賦予泰國水產公司今后5年在緬甸近海作業的漁業權的協議。
根據協議,緬甸允許該公司在緬甸近海3個海域作業。捕撈方法雖沒有特別限制,但漁獲量定為100噸,每噸的入漁費為100美元,而且捕獲的魚可全部在泰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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