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JF全漁聯向水產廳長官田原文夫提出搞活沿岸漁業漁村的建議。
建議中,對實現確立安全放心水產品穩定供給體制目的的具體措施提出四項結構改革方案。
值得說明的是,在資源利用方面提出:①明確生產結構前景和許可批準制度行政方面的反映;②在遵循水產資源分布原則的基礎上及早解決調整問題;③重新探討資源恢復計劃支援體系;④明確許可批準定額制的適量化和調整等的保障措施。在沿岸漁業經營結構改革方面提出:①明確經營前景;②幫助導入有利改善經營狀況的經營形態;③確保實現適當就業結構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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