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及密克羅尼西亞聯邦(FSM)日前于波拿貝簽署雙邊金槍魚漁業合作協定,此協定為期三年,符合帛琉管理圍網漁業在中西太平洋作業的規定,提供歐盟6艘圍網船及12艘金槍魚延繩釣船可在FSM水域作業。
歐盟每年償FSM的金額為559,000歐元(約669,000美元),可捕撈8,600公噸的金槍魚。此外,歐盟船東尚須付入漁執照費每圍網船15,000歐元(約17,950美元)、每鮪延繩釣船4,200歐元(約5,026美元)。其中18%的入漁費將作為標識放流的經費,以確保FSM水域的漁業永續發展。
雙方同意漁撈活動的條件包括漁區限制、漁獲量回報、雇用當地船員數、船上觀察員、漁撈活動控管及環境保護。此協定尚待歐盟及FSM國會批準后生效,但最快不會早于2005年1月1日。
繼歐盟與吉里巴斯、索羅門群島簽署雙邊協定后,歐盟與FSM所簽署的雙邊協定,是歐盟在中西太平洋所簽署的第三個雙邊合作協定。最近,歐盟理事會已同意歐盟加入中西太平洋漁業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