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院議員(阿拉斯加州、共和黨)提出在沿岸3英里以外至200英里以內的聯邦水域中禁止養殖法案(S2859 天然資源保護法)。
近年來圍繞著近海養殖問題,阿拉斯加州政府和美國海洋大氣廳漁業局(NMFS)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以州法禁止魚類養殖的觀點,是在以法推進近海養殖之前納入聯邦級立法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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