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漁網報道 印尼政府允許將菲律賓與印尼的雙邊捕撈協議延續一年,當地政府以及捕撈部門對此表示稱贊。
該協議是在三年前簽署的,于本月初期滿。該協議允許菲律賓捕魚船只在印尼富裕的捕撈地區進行捕撈作業。
市長Pedro Acharon Jr.表示,菲律賓政府的一切努力沒有白費。
自今年9月份以來,Acharon就一直呼吁馬拉坎南宮(Malaca?ang)如果不能更新菲律賓同印尼的雙邊捕撈協議,就竭盡全力延續捕撈協議。
通過漁業和水生資源署,農業部門成立一團隊與印尼進行談判。該團隊由漁業和水生資源署主管Malcolm Samient領導,由來自捕撈行業的領導人員組成。
Acharon督促當地捕撈作業者開始尋找其他捕撈場所,而不是主要依賴于印尼水域。他說:“這對我們當地魚類生產者來說是很好的呼吁,他們應及早尋找其他可以作業的捕撈場所。為期一年的延續協議為當地捕撈作業者尋找新的捕撈場所提供了機會。”
以棉蘭老島提供的公平經濟增長數據為基礎,2002年,印尼地區大約400,000公噸的金槍魚捕撈量中有60%以上或者276,000公噸是被外國船只捕撈的。該數據還進一步顯示,該國金槍魚行業為國家經濟循環提供了大約1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