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勞動省從9月下旬開始對進口的水產品實施硝基呋喃類代謝產物殘留檢測。11月中旬,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省的烤鰻分別被檢測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產物AOZ超標。日本AOZ含量標準是1 ppb,而中國大陸的兩起超標事件中AOZ分別為2 ppb和3 ppb,中國臺灣省兩起均是2 ppb。
12月9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向各檢疫所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中國大陸和臺灣省產的養殖鰻魚中合成抗菌劑硝基呋喃類代謝產物AOZ和SEM進行藥殘檢查。
日本還向中國大陸和臺灣省提出要求,希望被檢測出藥殘超標的鰻魚加工廠和養鰻場采取主動檢查措施,一旦查出問題,及時回收并銷毀產品。同時日本還希望中國大陸和臺灣省對其他沒有出現藥殘事件的加工廠和養殖場能加強檢查監督。
由于硝基呋喃類代謝產物的檢測需要扣留產品,為此,日本活鰻的進口暫時中斷。
目前,日本還在研究對應措施。本次藥殘事件雖然只檢測出烤鰻藥殘超標,但接下來的藥殘檢測中,日本肯定會增加檢測對象,包括活鰻在內中國大陸和臺灣省產水產品都可能會被列入檢測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