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俄羅斯國家杜馬對“漁業和水產資源保護法”進行了相應修訂,加強了國家對外資參與俄戰略資源開發的管控。
新規定施行后,希望參與漁業捕撈的外國公民(資本)需向俄有關機構公開身份,不得暗中操控俄漁業企業,有外資成分的企業所捕水產須在俄境內加工,違反有關規定者將被取消捕撈配額,俄安全部門將全權展開調查。(來源:中國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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