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兩種抗生素雖被該國農業部列入“水生動物生產中禁止使用的化學品和抗生素”名單,但在民間水產養殖業,這些違禁藥品的使用和交易并不受管束。
違禁藥品殘留給越南企業開發內銷市場造成嚴重影響,越南海產品出口與生產協會(VASEP)致信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要求政府部門重新審查藥品管理規定,并出臺關于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最大殘留限量的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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