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出臺《文昌市海岸帶陸域200米范圍內魚蝦塘和養殖場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將利用3個月時間,對全市沿海區域自平均大潮最高潮線向陸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圍內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的魚蝦塘和養殖場開展集中清理。
《方案》明確,8月18日至9月18日為查處清理階段,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據規定開展查處清理。要嚴格控制海岸帶污染物排放,依法查處超標排污入海養殖行為,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頓,對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以及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投產使用的,責令停止建設或使用。
《方案》明確,9月19日至11月5日為生態修復階段,文昌沿海鎮(場)要通過制定生態修復方案,實施退塘退池,同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并依法查處侵占破壞海岸帶的行為。該市林業、國土等職能部門要開展對被占用林地和基本農田的復綠復墾復耕等。
《方案》還要求,各職能部門和沿海鎮(場)在接到涉及海岸帶違法開發利用行為的舉報后,應當做好記錄,并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如果發現違法行為不屬于本部門的職權范圍,應當立即通知有權調查處理的部門到場處置,并現場移交,不得以非本部門管理職責為由而不受理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