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組織有關專家對南海所主持的《帶殼蝦干》廣東省漁業地方標準進行了審定。
該標準對魚松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進行了合理的限定和詳細的描述,可規范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有利于保障魚松產品質量安全,提高產品質量、規范產品市場,有助于水產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該標準具有科學性、實用性和先進性。該標準的制定對提高廣東省魚松質量、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保護生產企業權益和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審定專家組審閱了有關文件,經質詢和答疑,一致同意標準通過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