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在整改工作順利得到專家組認可后,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哈爾濱)正式通過了農業部“2+1”復評審。
從4月25日起,由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西安)常務副主任楊元昊擔任組長,黑龍江質量技術監督局評審處處長薄曉紅擔任副組長,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天津)副主任李寶華研究員、農業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佳木斯)副主任韓國研究員為成員的部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機構審查認可和國家計量認證現場評審組依照《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基本條件和審查認可細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1)的要求,對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哈爾濱)的進行了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審查認可”和“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三年到期復評審。
首次工作會上,楊元昊組長簡要說明了這次評審的目的、意義、原則和注意事項,宣布了專家現場評審分工、現場評審日程和考核檢測項目。中心主任孫大江研究員簡要總結了中心近三年來在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科技項目、技術咨詢、培訓交流、標準研究與制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分析了存在問題并提出了發展目標,
評審組檢查了中心業務辦公室、檢測室等相關工作場所的布局和環境狀況,調閱了“中心”機構設置、人員任命文件,審查了儀器設備檔案、承檢產品(參數)標準匯編、人員技術檔案等資料;查驗了檢測人員上崗證及發證依據;查閱了檢測報告及相應的原始記錄,抽查了承檢項目相應標準的有效性,核對了儀器設備的配套性和完好性;審核了《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質量體系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適應性及體系運行的有效性,考查了質量保證體系。對機構3名授權簽字人進行了考核,召開了包括最高管理者在內的全體人員參加的有關計量、標準化、質量體系審核、管理評審、檢測技術和專業知識現場座談會,評審組抽調牟振波等人進行了以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質檢機構管理知識及標準計量基礎知識等相關內容為主的閉卷考試;對12名檢測人員對魚粉、水產品、水樣、粉狀盲樣等樣品中的重金屬、水化學、獸藥殘留、種質、營養等項目進行了現場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人員比對、儀器比對和加標回收、樣品復測、見證實驗等,試驗考核結果合格。
專家組認為:中心過去的3年為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做出了應該有貢獻,在相關技術研究方面取得了較好成績;在機構與人員、質量體系、儀器設備、檢測工作、記錄與報告、設施與環境等六個方面,基本符合《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測試機構基本條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的要求;在申請承檢的項目范圍內,具備按有關標準進行檢測的能力,同意現場復評審通過,報請農業部審批。同時對中心也提出了要進一步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完善質量體系文件、增強綜合實力的建議。